本报讯 从9月1日起,上海开始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汽车维修工、食品质量检验员、美容师等28个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表示,由于这批28个职业技术复杂、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消费者利益,此次上海出台的《关于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意见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
《通知》规定,今后在上海,用人单位及职业中介机构在发布招聘广告时,涉及职业资格准入的职业(工种),应当在招聘条件中注明相应职业资格要求。用人单位招用涉及职业资格准入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时,必须从取得由国家认可的发证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对于2006年9月1日前已经从事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职业(工种)而又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岗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一年内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再从事相应职业(工种)。
刘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