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潜逃出境两年多后,“德隆系”核心人物张业光感叹“逃亡没出路”而回国投案。随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张业光被武汉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日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业光与唐万新(已判刑)是大学同学,2004年元月获签香港居民身份证。案发前,曾任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友联管理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执委、董事;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警方侦查:张业光在上海友联担任执委、董事期间,积极参与唐万新等“德隆系”高层人物决策,并直接组织、指挥、监管“德隆”旗下的有关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下达融资计划,同时对12%以上存款收益率有特批权,并参加每天的资金调度会,参与决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资金的调拨和使用。自2001年6月起,上海友联超出工商登记范围,通过股权托管方式控制、指使、操纵“德隆”旗下的金新信托等6家上市公司,对客户承诺到期还本并付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向社会不特定的1700余家客户(其中单位690余家、个人1000余人)开展受托投资管理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37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未兑付资金167亿余元人民币。
经审计:德恒证券于2002年3月14日至2004年7月27日期间,按上海友联下达的融资计划,借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之名,以到期还本并给予3%-22%不等的固定收益的承诺,向社会不特定公众(400余家单位、770余名个人)吸纳资金208亿余元人民币,尚有68亿余元人民币未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