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会同财政部14日再次向福建、浙江、江西、吉林、云南和青海下拨恢复重建资金1.37亿元,帮助洪涝和地震灾区开展民房恢复重建。
从9月12日开始,民政部向福建、湖南和浙江等重灾省份派出工作组,了解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检查各级恢复重建资金拨付到位情况、督查灾区恢复重建方案制定和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民政部要求,灾区各地切实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恢复重建资金缺口,保证灾民入冬前至少有一间过冬房屋,春节前全部搬入新居。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