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6亿多建起来的科技馆却存在诸多的质量问题。近日,原温州科技馆筹备办公室主任陈建新因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
温州科技馆是温州市十大标志性建筑之一。据温州市审计局审计,工程造价高出预算5000余万元,达1.6亿多元。然而,高投入却没有高质量,开馆以来,科技馆内的展品多次出现质量问题。
随着温州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深入调查,一桩腐败案件终于浮出水面:在温州科技馆展品征集、展示布置过程中,原温州科技馆筹备办公室主任陈建新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
检察院还查明,2004年2月,陈建新将科技馆试营业期间未开发票的门票款等纳入小金库。此后,陈建新伙同他人先后两次将小金库中的23.2万元私分,陈建新共分到5.6万元。本报通讯员 鹿检 寿省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