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台州记者 屠晨昕
本报讯 台州温岭市泽国镇牧屿西新街上,一家经营性的个体事务所把为民工维权当作自己的主要业务,究竟是什么促使这个事务所的老板老刘去为民工们维权呢?
每天二三十个民工找他维权
在这家信息服务部简陋的房间里,坐着三四名民工,一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子站在当中,正与民工们说着“合同、赔偿”什么的。他就是老刘,大名刘晓刚。
2005年4月,刘晓刚开办了“亿网信息服务部”。刘晓刚说:“开办这个信息服务部的初衷,是为了给民工们传授点农业科技。但后来发现,民工们最关心的并不是这个,而是怎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由于对法律感兴趣,与椒江、温岭的司法系统也比较熟悉,我就想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民工们维权。根本没有想到,来找我的民工会有那么多,我本来是把维权当作副业的,后来完全变成主业了。现在,我每天接到的咨询电话至少20个,上门来找我维权的民工起码有10个。”
“民工打维权官司,个人是请不起律师的。很多律师一个小时的咨询费就要100元,巨额的诉讼费更是民工无法承担的。而更主要的是,大量受害民工根本不知道,遭到不公待遇后应该怎么做。所以我给民工提供咨询,并把他们的资料送到仲裁部门办理。我通过我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减免诉讼费和律师费,让民工有机会上法庭。”刘晓刚说。
靠赔偿金分成收入不菲
在他这里,每年交20元咨询费,就可以不限次数咨询求助。他说:“有的民工只是来咨询一两次,这20块钱我也给他们免了。”然而,帮民工们跑来跑去,刘晓刚每个月要花掉1000多元。他怎么养活自己?
“分成。”刘晓刚很坦率:“只要索赔成功,民工拿出赔偿金的一部分给我当作报酬。”他强调,民工愿意拿出多少感谢他,完全是自愿的,“有的人愿意给我5%,有的人愿意给我20%甚至30%。我事先告诉他们我要分成,但具体多少我让他们看着给,是多是少,我不介意。”他说,实际他的分成平均在10%左右。
事实上,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按照劳动法规定,九级伤残要赔偿2万元,八级伤残赔偿4万元,而六级伤残则赔偿10万元。这样的工伤官司打成一笔,他就有数千元乃至上万元收入。另外调解成功他也有分成,他从去年6月开始为民工维权以来,已经打赢的大官司有四五例,调解成功有30多例。目前还有10多个官司在打。
记者问他,一般律师的提成标准也就是3%到5%,这样收钱怕不怕别人说他赚民工的钱?他回答:“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做的这个事情,难度比一般律师要大多了。而且民工给我报酬是自愿的,因为民工们太需要这样的服务了,太缺乏了。”他解释说:“对于不了解劳动法的他们来说,获赔的钱远远超过了他们的预期。”
刘晓刚还有更宏大的计划:他准备和正规律师事务所合作,争取来一笔投资,“只要受害民工出具充分、合法的工伤证据,我就先把他该得的赔偿金预支给他,然后再去劳动仲裁法庭打官司。收入也是来自赔偿金的分成。”
劳动部门:刘晓刚是超范围经营
刘晓刚的举动,在泽国当地已经引起一定争议。
泽国镇工会副主席郑万民表示,镇工会和劳动保障所虽有维权机制,有专人负责调解劳资纠纷,还是忙得不可开交。民间维权服务机构应运而生,特定条件下可能会起一些积极作用,但是从实质上来说,什么行业有利可图就干什么行业,不足为奇。
温岭市劳动仲裁局副局长李玉友认为,该服务部的经营范围是商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代理诉讼业务项目属于超范围经营。“有乡镇市三级劳动保障体制,受侵害民工的权益完全能够得到维护,去找刘晓刚‘维权’,是种不正当渠道。”他认为,劳动纠纷如此之多,劳资双方都有责任,民工中形成很多老乡帮派,频繁跳槽,集体罢工,打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而刘晓刚恰恰钻了这个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