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素有“植物王国”和“动物王国”的美誉。上世纪90年代以来,资源保护与开发之间矛盾加剧,滥砍盗伐破坏森林资源、捕杀贩卖野生动物、走私珍稀动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重要而艰巨,马胜就在此时进入森林公安队伍。
1999年,丽江地区发生大规模偷剥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树皮案件,当地森林公安部门作了最大的努力进行查处,但仍控制不住局面。他们多次向省林业厅及林业公安部门求援。林业厅厅长作了批示,可作为云南省林业公安局局长的马胜则置之不理,并在私下透露说,如果过早介入案件,造成的损失不大,不会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结果这种逻辑导致丽江地区偷剥红豆杉树皮的行为越演越烈,村民放下手中的农活,成群结队进入林区,公开剥下红豆杉树皮,有的甚至为了方便剥皮,干脆砍倒树木。
看到红豆杉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马胜才“不失时机”地开始查办,收拾残局,其“能力”和“本领”自然引起了领导的重视。
2000年,怒江州贡山县大规模盗伐林木的案件被新闻媒体披露,云南省林业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联合行动,不仅查处了盗伐林木者,还挖出了贡山县6名县级领导腐败和渎职犯罪案件。此案处理后,马胜立了头功。
2001年11月,云南省森林公安局破获了中美合资云南汉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非法经营、走私珍稀植物制品案,汉德公司董事长被法院依法判处十八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随着这些重大案件的侦破,马胜名噪一时,不仅荣立个人一等功,并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打击走私先进个人”,更被一些人称做“云南动植物的保护神”。同时,他也被提拔为副厅级的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局长。
捞足资本之后,马胜成为手眼通天的“风云人物”,在云南林业系统呼风唤雨。他曾扬言:“我让谁当厅长,谁就可以当厅长;我让谁去坐牢,谁就必须去坐牢。”在给人留下严格执法印象的背后,马胜的私欲无限膨胀。他要求单位的干警办案子,经常把一件事化整为零,交给不同的人办理,自己借机寻求以案谋私的空间。
更为隐秘的作案手段是,办案人员每次抓到嫌疑人,都要按照马胜的意图,拿出法律和行政法规,对照条文,威吓嫌疑人要判刑多少年,罚款多少万元。而后,羁押在看守所或关押在“办案点”,严加讯问。在放人之前,马胜都要单独出面做工作,最后,许多案件不了了之。而他放纵这些嫌疑人的条件是——要么索要到贿赂,要么花钱去为他开办的公司填土方、打围墙、买建材。
除了利用办案的机会,欺骗和勒索当事人来敛钱,马胜还在非法处理查获的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环节中大肆伸手索贿受贿。
2003年至2005年期间,马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罚没的穿山甲片、亚洲象皮、坡鹿角处理给个体户杨林倒卖牟取暴利,在此期间,马胜先后三次收受杨林所送的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