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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4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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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悬赏后 老赖被熟人揪出
举报者昨领1000元赏金
  ■本报通讯员 余法 本报记者 孙燕

  

  “我不是老赖,我被人敲诈了,我也是受害人。”昨天,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已被司法拘留的王利国面对媒体,显得很委屈。

  29岁的王利国成为省高院实施悬赏执行措施规定后,省内第一个因悬赏被找到的老赖。余杭区人民法院昨天兑现承诺,向3名举报人发1000元的悬赏金。有意思的是,三人和老赖之间既是亲戚又是债权人。

  

  法官说,就在悬赏公告刊登后,王利国还特地打电话到法院:“你们法院搞错了,我不是老赖,不就是欠几个钱嘛,我要还的。”但之后他又销声匿迹。最后是举报人将他扭送进法院的。

  “其实,我们也是被他骗的,他没句真话,我们忍无可忍啊。”举报人感叹说,王利国在已经走投无路时,曾向他借钱,但举报人也没钱,于是帮王利国四处借,因而还做了他的担保人,没想到,王利国却让他背上了黑锅。不仅如此,王利国还坑亲戚。

  本以为他就欠了这么几笔钱,可大伙看到报纸后,才发现,王利国欠的远远不止这些。几名举报人一联系,决定开始寻找王利国。

  9月18日,一举报人接到线人电话,看到王利国在余杭塘栖镇。两名举报人马不停蹄赶到塘栖,找遍当地的公园、旅馆,就在筋疲力尽时,看到王利国坐着三轮车,优哉游哉地准备去吃夜宵。

  无论王利国怎样求情,大家铁了心。9月19日凌晨,3名举报人将王利国扭送进法院。执行法官闻讯后匆匆赶来,依法对王利国进行了司法拘留。

  “这次执行的钱不是我们的,我们也不是为了拿悬赏金,只是为了出口气,当然最希望他能把借去的钱还给我们。”举报人说,王利国曾是个小老板,借钱花哪里了,他们也不清楚。昨天,王利国再次向法官承诺还一部分钱,“不知道这次他能不能守信。”

  法院说,自从本报刊登悬赏公告后,市民都很热心,举报电话也很多,甚至有讨债公司愿意揭榜,但遗憾的是有效的线索还不多,所以仍希望大家能继续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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