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凰凤
本报讯 9月8日,海盐县某服装厂老板叶先生接到客户的电话,让其携款第二天去提货。但叶先生恰巧现金一时周转不过来。“如果去银行贷款,短时间办不好,找亲戚朋友借吧,一下子又凑不了那么多。”最后还是一家名叫“方正”的有限责任公司了解到叶先生的燃眉之急,仅用3个小时就通过“民间借贷”的形式为他借到了30万元。
在浙江嘉兴一个40多万人口的县城,上至政府主管部门,下至街头百姓,这段时间都在热议着这家公司。因为就在上个月,该公司推出了一项新业务——“民间借贷”中介服务。据悉,经工商部门登记、为“民间借贷”提供中介服务的民间中介组织,这在全省还是第一家。
在浙江一些地方,充裕的民间资本加上部分私企的资金渴求,民间借贷这一形式有较大的市场需求。“但多数借贷行为是借贷双方的私下‘交易’,没有担保、没有见证,有的甚至连借条都没有,有的利率过高,超出了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公司负责人之一吴敏锋表示。于是,凭借多年接触房贷工作的职业敏感性和经验积累,他意识到了这个巨大市场:如果有中介把借款难的和有闲钱的进行“配对”,岂不是一举多得?这个想法,很快促成了方正公司“民间借贷”业务部门的产生。
“放贷人只需在我们这里登记一下,一旦有人需要贷款,我们就让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办理相应的房产抵押担保等手续就可以成交。”方正公司执行董事褚家宁介绍说,“方便、快捷是公司的最大优势。”这一业务开办以来,已经有近30名放贷人前来登记,登记的放贷金额已达300万元,9名实际需要贷款的登记人也已经顺利贷走了近200万元。
作为中介公司,方正公司的利润来源是服务费,一般是借款额的2~3%,其最大的风险是借款追不回。为了保护放贷人的利益,把放贷风险降到最低,方正公司只接受借贷人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针对有人提出的“放高利贷”的疑问,他们提出的建议利率一般掌握在10%左右。
就在方正公司“民间借贷”中介服务火热开展的同时,来自各方的争议也不断。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有关负责人认为,在政策界限不清的情况下,作为一个中介机构从事这项业务有些不妥。而海盐县工商局认为,方正公司的“民间借贷”中介服务并没有超范围经营。
“不管是要扶持还是要规范,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来进行指导。”有业内人士表示。事实上,一些有关企业融资的政策已在逐步出炉。如今年初出台的我省“非公经济32条”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资本都可以进入,其中包括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将于1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也提到了支持和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介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