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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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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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K-Ⅱ,你为何如此傲慢
· ■视点纵深
· 专柜空无一人
· 商场暂停退货
· SK-II风波始末
· 数十消费者吃了“闭门羹”
· 何时恢复退货要等通知
· 违禁成分——钕和铬
· 消协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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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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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2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消协已介入调查
  在此之前,北京、广州等地的消费者在退货时曾被告知,所退产品必须满足“所退产品的剩余量不少于该产品总量的1/3”、持有购物小票等4项要求。与此同时,消费者还必须签订一份声明:“尽管产品本身为合格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但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决定为您做退货处理,经双方协议同意退款××元。此处理方案为本案例一次性终结处理。”

  对此,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认为,这属于明显的“霸王条款”。叶元春告诉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被行政部门鉴定为不合格的产品,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经营者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条件,应当按照发票的价格,一次性退清货款。”

  叶元春告诉记者,几天来,省消协已经连续接到了几十起购买了SK-Ⅱ不合格产品的消费者投诉。现在,消协已经开始对此案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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