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Ⅱ是众多美女明星打造出来的神话。在电视广告中,香港名模琦琦倚在沙发上,敷着SK-Ⅱ的面膜,风情万种地说:“用了SK-Ⅱ后,我脸上的皮肤就像剥鸡蛋一样,剥去一层又一层,最后变得光洁美白。”这个深入人心的广告语,让不少爱美的女性对SK-Ⅱ趋之若鹜,心甘情愿地为一瓶“神仙水”而折腰。
撤柜背后的傲慢
在SK-Ⅱ这次“质量门”风波中,宝洁公司表现出的傲慢令人气愤:质检总局爆出SK-Ⅱ的9种产品中含有违禁成分后的次日,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公关部便出面“辟谣”,声称在生产过程中宝洁绝未添加这两种物质。当“罪证”确实后,便开始为退货设卡,退货不仅要发票、医生出具的过敏反应等4项苛刻的条件外,还必须签定一项申明“SK-Ⅱ不存在质量问题”的“霸王条款”。
承认产品有“细微差别”
9月19日,日本驻华大使馆的一等书记官石川在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及日本国内销售的SK-Ⅱ和中国销售的是否同类产品时,石川表示,由于中国人的特点和中国气候环境与日本不同,出口中国的SK-Ⅱ与日本国内产品“存在成分和颜色方面的细微差别。”
消费者抗议后,SK-Ⅱ干脆借着“治安事件”一撤了之,专柜上货没了,人也没了影,什么时候退货也不提了。只留下一纸“公告”为自己伸冤,“相信其产品是安全的”。
触痛行业监管旧伤
在这傲慢的背后,我国行业监管的旧伤再次被触痛。据报道,目前实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是1987年制定的,SK-Ⅱ自1998年获得许可批件进入中国后,竟然8年没有进行相关检测。而SK-Ⅱ含有的违禁物质铬、钕元素,并不在我国化妆品必须要检测的指标里——按照相关条例,重金属指标中只有砷、汞、铅元素是必检的。可以说,行业标准的相对滞后给了SK-Ⅱ傲慢的理由。
事实上,这样的傲慢已经不是头一回了,在去年SK-Ⅱ的“烧碱风波”中,消费者质疑为何其产品的日文标识有产品成分而中文标识没有,宝洁就曾堂而皇之地解释,日本政府对化妆品要求有详细的成分列表标识,但中国政府没有。你没有要求我提供,我为何要明明白白告诉你?
新标准正在酝酿
有消息透露说,《化妆品卫生规范》(2006年版)报批稿已经在卫生部网上征求意见,新的《消费品说明标准/化妆品通用标签》也正在讨论中。如果这一次SK-Ⅱ的傲慢能触痛我们的神经,能加速相关法律的出台,那么,就由它傲慢一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