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侯伍杰在担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共计88万余元。法院认为,侯伍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款物计人民币8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