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俄罗斯媒体报道,俄总统普京关于赦免俄南部地区部分非法武装人员的命令自23日起生效,期限至2007年1月15日。
普京本月18日向国家杜马(议会下院)提交了赦免令草案,决定赦免俄南部北高加索地区的部分非法武装人员。俄国家杜马22日通过了这一草案。
俄联邦安全局副局长布拉温日前在国家杜马说,自国家反恐委员会发出要求非法武装人员自首的呼吁后,已有228人向联邦部队缴械自首。他说,这项赦免令不涉及那些攻击个人、破坏社会安全、攻击司法部门和国家机关、向非法武装提供武器弹药以及与恐怖活动有关的犯罪人员。此外,特别危险的惯犯、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员也不在赦免之列。
俄国家反恐委员会主席、联邦安全局局长帕特鲁舍夫7月15日呼吁非法武装参与者在8月1日前向政府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此后,在非法武装人员家属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请求下,俄国家反恐委员会决定将非法武装人员自首的最后期限延长至9月30日。车臣总统阿尔哈诺夫不久前又要求俄总统普京将上述期限再延长至2007年1月1日。 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