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省政府征兵办公室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记者昨日从省委宣传部、省军区政治部、省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召开的征兵宣传工作会议上获悉:根据2006年我省今冬征兵命令,我省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征集新兵年龄规定
今冬征集新兵的年龄规定:男青年为2006年底年满18岁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2周岁;
女青年为2006年年满18至19周岁,除在高校公开征集的女大学生外,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2006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女青年和2006年应届高中包括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征集对象范围
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农业户口青年;
具备高中毕业包括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非农业户口青年;
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企业单位优秀青年工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事业单位工人、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学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
今年征兵三大新特点
新兵文化条件提高。以往对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海岛、边境地区和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偏僻农村,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小学毕业,今年取消了这一规定,文化程度都必须在初中以上。
扩大女兵征集范围。省里确定在绍兴、金华两个地区全面推开女兵公开征集;在杭州市的部分省属高校进行女兵公开征集;其他各地区拿出女兵指标的25%用于公开征集。
体检要进行心理检测。去年在每个市选定一个县(市、区)开展了心理检测试点,今年全省二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将开展心理检测,有条件的市要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开。
本报记者 祝荣生 本报通讯员 左贵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