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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1版:每日新闻·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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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每月两块五 看病不用愁
温州鹿城区打工者也能报医药费
  ■本报通讯员 郑海华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才缴了30块,竟然能报销1000多块钱,真是没想到啊!”11日,外来务工者杨嫦娥拿到了温州鹿城区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的首笔医疗报销款,一脸欢喜。

  “打工赚钱少,以前生病不敢上医院。”杨嫦娥说,她是鹿城区市政园林局驻江滨街道的清洁工,一个月前被查出患有“子宫肌瘤、双输卵管积水”,需要动手术。经治疗,病是好了,但却花了7000多元的医药费。值得庆幸的是,在她患病之前,用人单位为她投了新温州人合作医疗保险。前天,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专程为她送来了1086元的报销款。

  50万元赞助启动基金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2月,温州鹿城区六届四次人代会上就确定要建立“新温州人”医疗保障基金,当时由社会各界赞助的50万元启动资金已经到位。

  鹿城区有外来务工人员77万人,超过了户籍人口。要使他们成为真正的“新温州人”,就要为他们提供相对稳定的保障体系,生病就医保障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鹿城区卫生局去年作的一项调查显示:2004年,有43.2%外来务工者去过医院看病,药费最低30元,最高为2000元,平均支出365元。而外来务工者月工资收入600~1500元,平均700元。年均医疗支出占去了外来务工者半个月的收入。据调查,有约40%的外来务工者小病不去医院,熬得过去就熬着。

  小病扛、大病拖、重病倾家荡产成了外来务工者生病的真实写照。病痛与金钱、健康与赚钱、正规医院与无证游医,他们的选择往往是后者。因小病没有好好治疗,拖到重病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这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为此,鹿城区把建立“新温州人”医疗保障基金列为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已有2000人加入

  今年7月1日,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制度首批试点确定在双屿镇和仰义乡的6个企业,以及全区市政园林系统500名清洁工人,共2000人中试行。

  根据试行办法规定,该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0元,其中新温州人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用人单位按参合人数每人缴费40元。70元中,15元作为门诊医疗费用的统筹资金,55元作为住院医疗的统筹资金。参合人员在门诊就诊时年门诊总医疗费用在500元以内的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15%的报销待遇,如在区属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其门诊医疗费用在就诊时直接结算,不另行办理报销手续。在省、市级医院门诊就诊的采取实施年度末累积报销办法。

  参合人员在一个实施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的,均可申请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药品最高可按90%计入报销基数,住院床位按每天20元的标准计入报销基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下设起报点,上设封顶线,每人全年累计最高给付限额(即封顶线)为3万元。

  据新温州人合作医疗办公室副主任孙方俊介绍,参合的“新温州人”在实施年度中变更工作单位的,其该年度的参合待遇仍可享受。报销年度结束时如合作医疗基金有较大结余,还可提取一定比例的结余资金用于发生特大额医疗费用二次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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