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志成
这是一件真事:
一个初冬的夜晚,下着细雪,德国人凯里驾车驶入十字路口,方圆两百米没有人,他抱着侥幸的心理,闯了红灯,结果,被一个晚上睡不着觉的,老太太看到了。第三天,保险公司的电话到了,“凯里,我们刚刚接到交通局的通知,你闯红灯,按照我们的逻辑推理,像你这种人很危险,所以,从明天开始保费增加1%。”凯里想,那我就退保,反正东方不亮西方亮,可是他到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被告之必须比别人多交1%的保险费,因为,电脑已经联网,全德国的保险公司都知道他有一次闯红灯的不良记录。
一个星期后,他太太对他大发雷霆,银行发来通知,考虑到“闯红灯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原来购房分期付款十五年被改为十年,全家的还款计划立时大乱。十天后,他儿子不想读书了,因为父亲闯红灯,他受到同学的嘲笑,而且老师叫他以后必须用现金交学费和餐费,不能用信用卡分期付款。
时下,国内各地交通路口也是“红灯”多多,但敢冒“大不韪”者仍大有人在,在某些国人的脑袋里,“闯红灯”那是很潇洒司空见惯的小事,像凯里这样的“倒霉蛋”那绝对就是天方夜谭,更何况我们有些法律对“闯红灯”痼疾处罚不力,至多交点罚款了事,吊销驾照那是凤毛麟角。
北京一个司机“创”下一年超速行使一百多次的记录,据说还“很不服气”地去告人家交警部门行政不作为,这种心态,怎么会认识到对一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而每次违章,他都有可能因此而早早告别这个世界?
看来,有关部门还是需要有“乱世用重典”的勇气和决心,为违反交通规则所付出的代价要大到他以后不敢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