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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5版:每日新闻·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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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喜欢名犬,下手就偷
坐牢1年罚金3000
  ■余法 孙燕

  

  安徽的夏庆(化名)爱犬爱得很“投入”。为了得到最喜欢的牧羊犬,夏庆凌晨偷偷潜入狗窝,将其带出,结果半路被捉。昨天,他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了1年有期徒刑,罚金3000元。

  

  夏庆曾在杭州余杭区瓶窑镇某名犬养训基地打工。长期与可爱的小狗接触,日久生情。他尤其喜欢那些价值不菲的德国纯种牧羊犬。

  夏庆不久因故离开该基地。但他对狗的喜爱却没有因此中断,反而更加强烈,并且萌生出强烈的占有欲。夏庆决定潜回基地,将最喜欢的那只德国纯种牧羊犬偷到自己身边。

  今年6月29日,夏庆带着拴狗的链子和小手电,特地从老家坐车来到杭州。6月30日凌晨,夏庆回到名犬训练基地,翻墙进入院子,轻车熟路地打开通往犬舍的门。

  刚好一只犬舍栅栏没上锁。他开门找到了一条才5个月大的牧羊犬(价值人民币8000元)。见到“老保姆”的小犬,还与他一阵亲昵,并没有叫唤。夏庆拴上链子,它就乖乖地跟着走了。

  半路上,夏庆被值班的工作人员发现并被当场抓获。

  虽然夏庆说,自己是因为爱所以偷。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论如何,他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夏某认罪态度较好,所以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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