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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1版:每日新闻·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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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楼上着火连累楼下,结果……
宁波小陈夫妻和余阿姨的故事让你想不到
  ■本报通讯员 肖勇

  

  本报讯 大火不仅将这家子烧了个精光,还让楼下的邻居遭受了因灭火造成的“水泽之苦”。原本不太熟悉的两户人家并没有因此心生怨气,反而变成了“一家亲”。在这火灾之后的日子里,两家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楼上208室的小陈夫妻,是宁波丹凤社区的新住户;楼下108室的余阿姨则是老居民了。这两户人家的故事还得从去年12月24日深夜的一场火灾说起。那晚,等小陈夫妻回到家时,发现家里被大火烧过了。

  在宾馆里呆了一晚后,夫妻俩回到家里收拾。这时,楼下的余阿姨上门诉苦来了。原来那场大火被扑灭之后,余阿姨家里也成了“重灾区”:家里到处是消防水枪灭火时喷进的水,一些棉被衣物和家具也基本上报废了。一边是刚装修入住的夫妻,一边是年过半百的老人,这场大火给他们平添了不少生活负担。事后,小陈夫妻向余阿姨承诺,他们将承担余阿姨家里两万元的经济损失,而善良的余阿姨则让他们先把房子重新弄好了,自家的损失慢慢再说。

  今年3月,小陈夫妻重新装修起了房子。为了给他们房屋装修提供方便,余阿姨让装修工去她家取水。有一天,余阿姨发现一间卧室渗水了,一查原来是楼上发生“水患”了。一问,余阿姨才知道,原来小陈夫妻觉得每天到余阿姨家里取水非常过意不去,重新开启了家里的水龙头取水,不料老旧水管漏水。余阿姨嗔怪起小陈夫妻太拘小节,并且叮嘱两人有什么不便一定要告诉她。

  在装修的时候,夫妻俩把1万多元赔偿款分几次交给了余阿姨。最后的几千块钱余阿姨坚决不要了,说要让他们把钱用在安置新家上。很快,小陈夫妻住进了装修好的新家,要上学的女儿也跟他们住在了一起。紧接着,新问题又出现了,平时工作繁忙的小陈夫妻在照看女儿的问题上有点应接不暇了。这时,余阿姨发话了,有事时干脆让他们把孩子送到她家去。一个多月下来,余阿姨家成了小陈女儿的第二个家。

  社区居委会的干部说,在别人眼里可能要反目的小陈夫妻和余阿姨,现在反而像一家人了。出现这样的结果,都是因为他们以真心换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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