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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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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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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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广告违法将受警示
针对当前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的情况在部分地区、部分媒体仍较为突出,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决定建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警示制度》。
警示内容主要包括:广告中标示的产品名称与广告主;违法事实的主要表现;警示公众谨慎购买。此外,在警示中也将向公众发布科学、正确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信息。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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