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丝毫未获,或是所窃财物金额不足2000元,构不成盗窃罪,通常只是拘留和罚款。昨天,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入室盗窃未成的魏某还是提起了公诉,罪名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魏某在今年9月6日下午4时许,从楼道窗户进入富阳一住户家,潜入房间后先找到了3元国库券。正当他进一步搜寻财物时,被户主发现。慌乱中,魏某想夺窗而逃,被户主当场擒住。随后,迅速赶到的民警将小偷抓获归案。
18岁的魏某还交代了自己当日下午曾进入另一住户家偷东西,结果毫无所获,只得辗转到他处。
检察机关审理认为,魏某入室是为了盗窃,但所盗财物却远未达到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标准,盗窃罪名不能成立。但魏某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未经批准或者经主人同意,且入室时间较长,其行为严重妨害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和侵犯了公民的住宅安宁,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富检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