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2006“中国品牌之都”颁奖典礼在绍兴隆重举行。深圳市、青岛市、宁波市、苏州市、佛山市、绍兴市等六城喜获殊荣。
颁奖典礼由中国品牌研究院主办、绍兴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共绍兴市委宣传部和绍兴日报社等单位协办。
根据“品牌之都”评选标准,一个地级(副省级)市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中国驰名商标”拥有量在10个以上,二是“中国品牌产品”拥有量超过5个;三是“中国行业标志性品牌”拥有量超过25个。
中国是制造业大国,但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据统计,在我国出口产品企业中,真正拥有自主产权的品牌还不到10%,可以说是品牌小国。而六大品牌之都,无疑是实现“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