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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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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尴尬大学生
面临失主索赔
· 他们,与他们的南星桥站故事
· 出租车条例修改
具体条文是否可行
· 想当电影放映员
· 她是社区葡萄酒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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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捡了钱包还失主 公交车上又被偷
尴尬大学生
面临失主索赔

民声热线想听听读者意见
  ■本报通讯员 刘姝华 本报记者 孙燕

  

  今天要跟各位读者说的这件事,我刚听说的时候,先发了一声惊叹“啊”,再说了一句“冤啦”。现在大家就来看一看,那位大学生到底冤不冤,再来评一评,她该不该自认倒霉去赔偿。

  

  小杜(化名)是在校大学生。前几天,她在杭州武林路逛街,瞥见一家时装店门外有个黑色的钱包。

  她很实心肠,心想失主丢了钱包肯定会回来找的。她就等在店门口,结果等了很久,仍没见有人来认领。

  瞎等总不是事儿,小杜打开了钱包,里面有现金1200元、4张银行卡和名片等物。“我想好事做到底吧,就按名片上的地址把钱包还给失主好了,反正这个地方也不远。”于是,小杜坐上公交车去还钱包。当时车上人很多,很挤。

  下车后,照着名片上的地址,小杜很顺利地找到了失主。这时的小杜还沉浸在做好事的喜悦中。可接下来发生的却是她万万没想到的。

  手伸进挎包里一摸,晕,钱包不见了!左想右想,小杜意识到可能是在公交车上被人偷走了。

  这下,失主不高兴了,拉住小杜,要她赔偿损失。

  小杜觉得冤啊,自己热心帮助,却捡来这样一个烫手的山芋。

  

  各位读者,事说完了。小杜确非故意所为,但替失主想想,也是呵,一来没有证据表明是在公交车上被偷的,二来钱包确实是在小杜手上得而复失的。

  大家说说,像这种情况,小杜到底有没有责任?该不该赔偿?如果你是那个失主,又会怎么做?欢迎拨打民声热线发表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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