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自称“一个瘦骨嶙峋的黑孩子”的奥巴马1962年出生在夏威夷,父亲来自肯尼亚,是夏威夷大学的黑人学生。父亲在那里结识了来自堪萨斯州的白人女教师杜海姆。尽管双方家庭极力反对,两人最终还是走进了婚礼的殿堂。奥巴马两岁时,父亲抛下他们母子到哈佛求学,后回到肯尼亚成为政府的经济学家。母亲则嫁给印尼一位石油公司经理,奥巴马随母亲到了雅加达。
或许是受到了家庭变故的刺激,奥巴马在自我放纵的状态下度过了少年时代。他曾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尼街头游荡,逃过学,甚至还吸过大麻和可卡因。
所幸这段“古惑仔”的生活并没持续多长时间。回到美国后,浪子回头的奥巴马考入佛罗里达州最好的预科学校,后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和哈佛大学学习。在哈佛大学期间,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月刊历史上首位黑人社长。该职位被认为是法律专业学生的最高荣誉。
对许多人来说,在《哈佛法律评论》的工作经历就是日后找工作的“敲门金砖”,但奥巴马没这么做。他没去最高法院当实习生,也没去律师事务所挣大钱,而是选择了最基层的社区工作。
1996年,奥巴马成功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并连任三届。2004年11月,他以压倒性优势击败对手,成功当选参议员,并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五位黑人参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