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温州一颇有钱的中年妇女,与一个黑龙江青年付某发生“一夜情”后,被付某要挟敲诈。日前,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付某有期徒刑两年。
40多岁的“富婆”阿许(化名)开名车住豪宅,丈夫是一家企业的老板,经常出差在外。无所事事的阿许在家上网聊天,遇到了付某。今年3月12日晚,阿许应付某之约前去会面,两人随后发生了关系。
一夜情后,付某多次威胁阿许,以将两人的关系告诉其丈夫为由,向阿许勒索10万元,经讨价还价后降至7万元。
经再三考虑,阿许决定向警方报案。3月21日上午,等候阿许送钱来的付某被民警抓获。 贤群 璐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