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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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7版:每日新闻·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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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蚤市场 办到社区来
· “渔派”产品均合格
· “货的”师傅搬货
顾客付点报酬
· 钱“进”洞
· 独独少了女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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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有读者提议:
“货的”师傅搬货
顾客付点报酬

  ■本报通讯员 谢旭

  本报记者 孙晶晶

  

  昨天,很多读者看到本报A9版刊登的《搬还是不搬 “货的”师傅犯了难》,纷纷打来电话表达自己的看法,为“货的”司机杨师傅出点子。

  支持:

  没有义务非搬不可

  昨天早上8点多,读者丁先生就打进本报热线,急匆匆地表示:“‘货的’司机没有一定要把东西搬上楼的义务。”他告诉记者,驾驶员开车本来就很辛苦。如果仅仅把物品从车上搬下来,一些师傅还能接受。可是有些顾客楼层住得高,还要求“货的”师傅们义务帮忙,就有点不妥了。一则司机体力吃不消,二来花时间太长,司机一天也就跑不了几趟生意。

  读者杨先生非常同情杨师傅。他说自己是开店的,经常看到有人要求“货的”师傅把东西搬到楼上去,并且为此发生口角。“‘货的’师傅又不是专业的搬运工,万一搬货伤了身体,找谁负责啊?”

  方师傅是一位出租车司机,他为杨师傅抱不平:“其实像杨师傅这样的‘货的’司机真的很不容易。我上次就搬了一点东西,搬家公司就要了150元,‘货的’师傅辛苦跑一趟不仅要被迫降价,还要被骂。”

  方师傅以前也在快递公司做过,知道就算收60元,杨师傅拿到自己手里的最多也就十几元,更别说只收了一半,白跑了还赔了钱。他希望顾客对“货的”师傅能多体谅一点。

  建议:

  师傅搬货顾客付钱

  家住杭州城南的胡小姐则建议:“顾客找‘货的’,肯定也想要搬的。顾客骂人、投诉的做法可能不妥,但他们的心情还是可以理解的。我想,顾客能不能和‘货的’师傅们达成一种协议,师傅帮忙搬货,顾客则付一定的报酬。”

  为此,杨师傅所在公司——方基货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就要看顾客和‘货的’司机之间能不能达成共识了,公司并没有这方面的管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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