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重阳节,自己吃起了老鸭煲、红烧蹄膀,却将老母晾在一边。老母亲不得已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在法官面前,儿子答应得很好,可没过几个月,又撒手不管。前天晚上,执行法官找上家门,案件才了结。
2006年8月底,儿子已逾期两个月未支付赡养费,刘某向余杭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儿子支付7月和8月两个月的赡养费200元。儿子却说自己经济困难,不想承担200元的赡养费。但执行法官了解到,应某仅上半年为读私立学校的女儿就支付了8000元学费。
前天夜间,执行法官一行来到应某家执行。楼下饭桌边其妻子和岳母正在吃饭,桌上摆放着老鸭煲、红烧蹄膀等菜肴。虽然其妻称应某早已出去,但执行法官发现二楼卧室内,酒足饭饱后的应某正悠闲地在看电视。
执行法官在二楼卧室的一张方桌中发现了900元钱,强制执行后,案件才有了结果。
本报通讯员 余法 本报记者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