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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15版:新知·互联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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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开店,真得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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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借口”“时间”“灵魂”都拿来叫卖
这些商品,怪得离谱
网上开店,真得管管

  ■本报记者 林丹 本报实习生 詹橙

  

  本报讯 “不怕买不到,只怕你想不到”是网上的流行标语。登陆一家购物网站(C2C),注册一个账号,通过身份认证,经过如此简单的过程后就可以开始在网上开店了。

  成本低廉又很方便的网上开店,使网络购物正以几何级的速度增长;然而,由于商品数量过大、网站管理不力等原因,网络商品销售,越来越标新立异,甚至成了不法之徒的行骗“乐土”。

  淘宝网最近的一次核查清理,使得许多违禁商品浮出水面。

  “借口”“灵魂”公开叫卖

  在淘宝网上,曾有这么一家卖“借口”的店铺。打开“借口”网店,借口内容让人眼花缭乱:撮合恋人、拆散情侣的恋爱借口;装病假、找茬离职的工作借口;有代人开口借钱、替人致歉的生活借口;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如何为偷情找借口。

  网站上解释说“我们可以以朋友或其他身份,通过发传真、邮件、短信等形式,约您出来谈工作、旅游、喝酒、打牌等,保证做到您的家人不会怀疑您。”

  在网上销售的物品中,还有更夸张的。

  “本人愿意出售自己的灵魂,售价6000元,有意者直接拍下即可,我将把灵魂卖给你!”的广告,曾赫然出现在网上。

  虽然淘宝网当天就关停该网页,但却有59名网友参与竞拍,最高出价达到681元。

  “灵魂”商品当时出现在家居日用类商品目录里。面对争议,卖家孙先生承认灵魂无法触及,而他所出售的灵魂是自己之前岁月的情感经历。后来,孙先生私下与北京的网友完成了“交易”——他将自己的经历、一部分照片和有纪念价值的挂饰邮寄给北京一位女网友。

  出售“时间”陪吃陪玩

  也有些网友,只是一时心血来潮,就将一切都标上了价格出售。这不,一个“出售时间,每小时50元”的广告,前不久就出现在了淘宝上。

  出售时间的是位名校的女博士。她希望出售时间来陪人吃喝玩乐。女博士称,她从小生活的北京,是很多美食论坛中的活跃分子。

  她表示,在网上出售时间只是一时兴起,想陪来北京旅游的陌生人吃喝玩乐,能多认识些外地的朋友,自己以后去外地的时候能有个照应,“至于价钱,是因为网上发布的商品信息说必须要出个价钱,所以我开了个价。如果相互投缘,也可以免费的。”

  而在今年七夕前,“××姐姐”也在易趣店铺上放出了“拍卖七夕约会权”的消息。她用一贯的自恋口气表述:“晚餐的地点可以再商量,只要你最终获得了约会权,你将看到一个惊艳的××姐姐降临在你身旁。

  消息一出,竟然引得疯狂竞标,短短4小时内,竞标价格已由一元飙升至2000多元,最后以13200元结束。当然,最后是否有人花如此价钱前往约会,无从考证。

  搞怪商品不用当真

  目前,几乎所有的交易网站都有这样的声明:“对于出现在网上的物品品质、安全性或合法性,本网站不予保证。”

  同时,由于网上开店的准入关为零,网上经营者大多不在工商部门注册,目前也几乎没有规定,对网络店主的“出格”销售行为进行制约。

  “由于网络商品的海量特征,监管显得不足,不法交易商品往往充斥其中。”淘宝网方面表示,随着过滤系统的完善,象牙、野生动物等物质商品的交易已经纳入监控范围,可以在第一时间稽查到。但对于精神、灵魂等离奇的商品,目前并无相关法规可依,不过如果网友对此特别反感的,网站也会和卖家协商撤柜。

  对此,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顾骏曾表示,这样的拍卖不必当真。他举例,找不到工作的女孩将自己拍卖,只是一种发泄。“网络有自由、随意的特点,买者有自己的判断,看到这样消息,也就是一笑了之,不用深究。”他同时建议,网络平台可以专门开辟一个类似于“玩闹”、“茶馆”之类的栏目,将搞怪的商品装进同一个“篮子”。

  网络商品期待法律约束

  但淘宝网一位负责人也透露,“目前每天违禁物品的名单正不断在增加。”包括药品、刀枪、卫星监听器、迷幻药、盗版色情光盘、性保健品、文物等多类物品均属网上交易违禁商品,而最近流行的作弊光盘也在网站删除之列。

  据了解,为“揪”出上千万件商品中的违禁物,淘宝网专门设置类似“武器”、“监听器”等自动过滤和删除功能,对于“武器”、“监听器”等违禁物品,可以自动处理。而那些漏网之鱼,则另有一个20多人的商品管理团队。另外还在每件上架的商品旁边设立举报按钮,任何网友发现违禁物品均可直接举报。

  然而,淘宝网上有超过3900万件商品,比北京所有商厦的商品加起来都多;而且很多名词在不同商品分类下代表不同意思,想要一一排查并且做到无一遗漏比较困难。

  因此,很多时候,网站的管理,都滞后于网上生意人的“创意”。

  对此,我国法律界人士已经发出呼吁,网上开店不能成为管理真空地带,工商管理部门应将网店经营者登记在案,应尽快建成电子商务专业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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