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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拒绝服兵役 最高罚5万
  发布单位:省征兵办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应尽义务。那么,拒绝服兵役到底有哪些规定?省征兵办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解答。

  

  对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进行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在两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工,不得办理出国出境、升学手续;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职工的,两年内不予晋级、晋职,并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孙连兴 林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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