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4版:每日新闻·现场
3  4  
PDF 版
· 志愿者是来吃苦的
· 电动车带人明起严查
· 太阳辐射形立交桥
· 和不良养犬行为说再见
· “老顽童”过节,木佬佬发靥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11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和不良养犬行为说再见
执法局昨起整治,遛狗时请主人带上犬证
  ■本报通讯员 林贤飞 本报记者 叶涵

  

  本报讯 近来,群众反映无牌无证、无绳牵养宠物犬等不良现象频繁出现在小区、广场等场所。昨晚,杭州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从吴山广场和拱宸桥小广场开始对不良养犬行为进行了整治。

  昨晚7点半,一对青年情侣带着一只没有“身份证”的雪橇狗出来逛街。根据规定,执法人员将这只雪橇狗暂时保存。狗的女主人称爱犬刚花了4000元买来,这几天正感冒,没有时间给它办理有关证件。执法人员告诉她,可以到城管办犬管科办理相关手续。

  在吴山上,一位赵女士惊魂未定,急匆匆往山下走。原来,她正碰上一头高大的苏格兰牧羊犬,不知如何躲避。赵女士说,本来想去山上散步的,没想到山上来了一条这么大的狗,没人牵着也没人看管,直奔而来,吓了一大跳。执法人员拦住狗,大声询问,一名王女士走过来,称自己是狗的主人,但她身上没有带狗的“身份证”。执法人员说,这狗属于大型宠物狗,必须圈养,不能放养,而且主人无牵绳,任其走动,严重违反《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

  据了解,昨晚杭州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共收捕6条犬。根据规定,这些未办“身份证”的宠物狗,主人可以到市城管办申请办理犬证。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