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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7版:人居时代·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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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经纪人执业规则,直指禁吃差价
  ■本报通讯员 周明露 本报记者 詹丽华

  

  本报讯 不久前,家住杭州的小李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卖套一居室的二手房,最后被告知以30万元成交。谁知,后来他无意中得知自己的房子被中介转手以36万元的价格卖出,扣掉2万元左右的税费,中介净赚了4万元。低价购入、高价卖出,骗取、侵占客户房租,利用工作之便泄漏委托人商业秘密……今后,这些房产中介不讲诚信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几天前,用以指导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由建设部正式发布。

  此次发布的执业规则共有32条,对房地产经纪的有关重要用语,如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代理、佣金、差价等进行了定义;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维护声誉、对委托人职责、交易资金监管、佣金收取以及禁止行为等重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和规定。同时,《房地产经纪业务合同推荐文本》也同步推出。据悉,该《规则》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最好赚的“吃差价”,今后难了

  采访中,不少杭州的房地产经纪人对记者透露了他们既喜又忧的矛盾心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杭州某中介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小中介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抵押担保业务,可占全部利润的一半以上,吃差价也可占到1/3左右的利润。“前段日子发布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方案》中首次明确房产中介在代理买卖二手房时,禁止赚取差价。我心想,以后的打击力度肯定会加大。没想到,这么快又出台了更明确的规则。”

  “吃了上家吃下家,佣金、差价一起赚”的操作行为曾经是杭州中介公司谋生的普遍行为之一。“杭州透明售房网2004年就开通了。去年9月份以后,杭州市场整治黑心中介,除了一些小公司外,大的中介公司一般不会进行这样的违规交易。”我爱我家有关人士表示,大公司受到的冲击很小。

  事实上,“吃差价”这种做法近年来一再被明令禁止。“很多中介公司早就明文规定不允许任何的吃差价现象,对于品牌中介公司而言,新规是一个利好消息。这个规则出台得不是早了,而是晚了。”中原房产的王慧认为,虽然现在中介公司置换业务比较清淡,但对品牌公司来说,抵押担保、吃差价等高利润业务并没有风行起来。2006年以来政府一系列政策都直指房地产中介,努力“严堵”中介赚差价和肆意替顾客“管钱”的口子。“这个规则不过是再以法律的形式告诫一次。”

  中介行业洗牌加速进行

  “没有监管,人就胆大。有一句俗话——‘无利不起早’,没有人是自觉的。”王慧将行业不规范最直接的深层次原因归结为:市场没有一个严格的体系。“如果一切有章可循,加上严格的监管,情况就会不一样,整个行业的发展容量也将扩大。新规更明确了这点。”

  听说今后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房地产经纪不良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我爱我家的周包军连连说“很及时”。他认为,要求中介公司信息公开和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将促进二手房市场向规范化健康化方向发展,而日益规范的市场将促使中介公司努力比拼服务,优胜劣汰。

  裕兴房产相关负责人王燕尔表示,去年开始的两轮宏观调控已经把不少中介门店驱离市场,新规将让这种洗牌加速。歇业的经纪公司增多,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行业格局正在悄然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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