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市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只有当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以后,进行中修以上的维修、养护和更新时,才可以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那么,“中修”的标准是什么?《实施意见》中明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单体项目工程一次性维修(包括更新、改造)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视作中修以上的维修项目。同时规定,不同性质的部位或设施设备的维修不能归并为单体项目工程。但同一单元或同幢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可并为单体项目工程。
但是,如果像陈先生遇到的这类维修费用不足3000元的情况呢?“暂时还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记者在咨询杭州市相关部门时工作人员表示,《杭州市市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实施意见》正式实施也才两个多月,遇到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收集整理以完善维修基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据了解,目前杭州市区省市两级已售房改房近34万套,如何妥善处理维修难问题确实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