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了4年大学,小杨最终却因代考问题,在今年6月14日被学校开除学籍。对学校的处理结果,小杨很不满,向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提出了异议,昨天,法院受理了这起行政案件。
小杨原在浙江某学院就读,临近毕业,他还有一门大学英语(三)未通过,这将直接影响到他能否毕业。今年5月27日,学校组织大学英语重修考试。小杨称,开考不久,监考老师接到举报,考场里的小王是英语系的,并非重修考试对象。当监考老师赶到此考场时,小王已离开了考场。检查小王的试卷,上面写的正在考场内考试的小杨的名字,但后来又涂掉了。
考试结束,小杨到外语学院教学办承认错误,并要求宽大处理。但最后还是作出了小王留校察看、小杨开除学籍的处理。
小杨说自己找小王一起参加考试,只是希望当遇到不会的题目,可以帮帮忙,并不是找人代考。而且,作弊也只是自己考前的想法,考试开始后十几分钟,小王就离开了考场,作弊行为根本没有发生,自己是独立完成考试的,没有得到小王的帮助。
他先后向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进行申诉,但两单位都维持了学院原来的处分决定。这次小杨将学校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处分。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注:文中小杨、小王系化名)
本报通讯员 拱法 本报记者 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