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一名分管海缉、法制工作的海关缉私局副局长,却向走私分子通风报信,助其逃避处罚,导致一起走私大案的侦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11月6日,经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鹿城区法院一审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判处温州海关原缉私局副局长彭某有期徒刑6年。
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间,杭州海关要求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对温州鹏裕公司涉嫌严重低报不锈钢进口价格走私行为进行调查。彭某获悉后,先后3次向鹏裕公司的负责人叶某通风报信,指示其销毁与低报价格有关的资料,并教其如何逃避海关监控。
据查证,为了寻求彭某关照,叶某曾多次送给彭某数码照相机、冬虫夏草等高档物品,并经常邀请彭某吃喝玩乐,甚至一起赴境外赌博。叶某等人的走私行为造成了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而彭某的通风报信,使鹏裕公司经常性销毁与低报价格进口不锈钢有关的单证资料,导致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对该起走私案的侦办工作受到严重干扰。 鹿检 璐法 苗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