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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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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新闻导读
  (一)

  财政部综合司司长王保安:从今年7月1日开始计算的工资改革原则为“限高、稳中、托低”。具体做法为:第一是限高,设定上中等收入的政策范围,收入超过平均线的要削弱;第二是稳中,即中间的收入层次者工资水平可以继续保持,也可以适当增加;第三就是托低,即要用三年时间提高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使其达到平均水平。王保安强调,此次工资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增加工资,而是重在规范。

  (二)

  有关部门日前发布了《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和《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小区物业人员人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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