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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3版:财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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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基金投资定向增发
下周一起按新办法估值
  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昨天下午由证监会下发给各家基金公司。通知要求,自下周一开始,基金新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应该按更加审慎的计算方法来估值。业内认为,新的估值办法将从根本上解决基金投资定向增发中的风险控制问题,而由于新办法并不溯及过往投资,因此它对目前基金产品价值的影响会非常有限。

  据介绍,根据估值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之间差价的不同,新投资定向增发的估值方法分为两种情况:当市价低于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而当市价高于初始取得成本时,应在估值时考虑到锁定期对基金流动性的影响,按公式FV=C+(P-C)*(Dl-Dr)/Dl,来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Dl是该股票锁定期所含交易天数,而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

  “无论是熊、牛哪种情况,都体现出审慎的估值原则。”业内专家介绍说。据悉,新的估值方法从基金投资定向增发的最根本问题入手,力图以审慎的估值原则引导基金规范投资;而对差价采取这种直线的折算方式来逐日计值,计算方法简单,也有利于吸引投资者进行基金申购。同时,由于新方法并不溯及以往投资,原有的一些投资即便是有高估,也不会因为办法的实施而对基金产品的价值产生过大的影响。此外,由于新会计制度将从明年开始实施,基金投资定向增发的估值方法也为今后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提供基础。

  据悉,这也是监管部门为防范基金投资定向增发股票中的风险连续发出的第三道监管“金牌”。此前,监管部门已发布《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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