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个人通知存款账户的计息系统,竟然对大月的31日忽略不计?自称意外发现这个漏洞后,储户段先生将工商银行朝阳支行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存款利息105.86元。日前,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11月13日《法制晚报》)
31日为何不计息?工商银行朝阳支行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工商银行也是在执行央行的政策,这件事上级还没给出明确说法。由于这事影响面太大,作为支行目前还不方便答复记者。而记者以客户的身份打电话咨询的结果更精彩。“我们银行就是这样计息的,每个月都按30天算。”2323号接线员答复道。“那我岂不是亏了利息?”记者问。“2月份只有20多天,也按30天算,您不是还赚了几天嘛。”接线员说。“可是有20多天的月份只有1个,有31天的月份却有7个啊!”记者提出异议。“那没办法,我们是电脑计息,电脑只能这么算。”接线员答道。 只要在收费方面遭到了质疑,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赖电脑。反正电脑是个哑巴物,不论你怎么赖他,他都不会说话。
一年12个月,一个月按30天算,银行就赚了客户多达5天的利息。而所谓的相应规定是谁制定的?就算是经过国务院批准了,其制度的制订者不也是银行吗?而拿电脑来说事是不是更没有道理?这不过就是一个编程序的问题而已,根本就没有任何难度可言。所以说,这就是一个地道的霸王条款。而相应的霸王条款可谓比比皆是。
比方,据11月13日的《新京报》报道,侯女士要想继承89元遗产,就必须先花200元公证费。据侯女士出示的一张农业银行存折显示,存折为她的父亲于2002年12月30日在万寿路支行一储蓄所开户,当时存入100元,到今年9月29日扣掉年费后剩下89.17元。对此,有律师说,公证费是按件收取费用,由发改委定价。但是,国家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储户从银行领取遗产需公证书。他认为,银行的这个内部规定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公民依法继承财产的权利。而不说这个公证费如何了,仅仅是100元钱存了接近4年后竟然变成了89.17元,这就绝对不可思议吧?这也说明银行向小额活期储蓄动刀是绝对的霸王条款。但你拿银行能有什么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