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前不久召开的全省部署实施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会议上提出,今后我省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读中职学校不用交学费、代管费。低收入家庭子女免收学费。
无论是就读公办还是民办学校的学生都能享受免费读书政策。在各类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按民办机制运行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免费额度按当地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确定。据了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资助面在10%,中职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本报通讯员 沈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