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14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称,在已设立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基础上,央行还将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予以保存,以方便调取和动态监控。
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通常被视为反洗钱预防监控制度的核心。我国反洗钱法引入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缺乏明显经济和合法目的的异常交易应当及时向反洗钱信息中心报告,以作为发现和追查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央行设立的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央行作为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已于2004年建立了我国的金融情报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自2005年起开始接收社会公众的举报,并发布了《涉嫌洗钱行为举报须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