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陆瑛 俞萍丽) 以往市民使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购物,要看购物的商场是否与银行有合作,所购买的商品是否参加信用卡分期付款活动,而现在这种限制将被突破。
据记者从建行获悉,该行日前在杭州市推出了龙卡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不再受商店和商品的限制。允许持卡人用龙卡信用卡消费后2日至账单日前3个工作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将消费金额分期付款,经银行审核通过后,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偿还本金,并支付一定手续费。
持卡人可同时申请两笔或以上消费分期。目前申请消费分期的单笔交易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高为持卡人信用卡的信用额度。建行提供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的消费分期,由持卡人自由选择期数。消费分期付款业务以月手续费方式向持卡人计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