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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5版:每日新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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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她把馨香留给人间
追记浙江省模范法官丁兰
  ■本报记者 孙燕

  

  本报讯 昨天上午9点,东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丁兰表彰大会在金华市政府报告厅召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追授她为浙江省模范法官并追记为一等功。

  丁兰是东阳市人民法院庭前准备庭副庭长。今年5月19日因肺癌去世,年仅43岁。在弥留之际,她将时间交给了她无限热爱的工作,直到被送进医院抢救。

  调解高手 磨破嘴皮

  在东阳法院的庭前准备庭,作为副庭长的丁兰,调解的多为疑难案件。在今年办案中,她的调解率高达88.7%,同事都称她为调解高手。

  调解能够成功,与丁兰的性格密不可分。“以和为贵是她办案中最大的特点。”法院研究室的郭杭铵说,在她办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个有趣的规矩,如果双方当事人顺利离婚,她会提出双方能不能好聚好散,送对方一些礼物,如被子、碗或热水瓶等,以祝福对方的未来美满幸福。

  遇到脾气犟的当事人,丁兰最有效的一套,便是用嘴皮子磨。 “丁副真是太能磨了,有时,我们都不耐烦了,她还说再试试。”速录员金艳丽说。让她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一个离婚案件,双方当时人在财产分割上,为了50元争得面红耳赤。丁兰费劲口舌,就是劝不动。最后,她从自己兜里掏出了50元,小两口惊呆了,停止了争吵,羞愧地离开了。

  女中豪杰 直面刀锋

  她也曾遇到过特别棘手的案件。2001年,丁兰办理一桩离婚案,碰到了一个难缠的当事人金某。金某脾气暴躁,妻子因不堪忍受,才提出离婚,但金某死活不肯,找到丁兰威胁说:“我不同意离婚,你要是判离婚,我就要你的人头。”丁兰毫无畏惧,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金某当场表示不服,再次威胁:“我准备死,你也得死。”

  不久,金某果然身带一把菜刀,冲到丁兰办公室闹事。丁兰面不改色,再次对其训斥,岂料,恼羞成怒的金某摸出了用报纸裹住的刀,这一幕正巧被过路的保安看到,扑向金某一把将刀夺下。

  出色的表现,为她赢得了诸多荣誉。1997年,她被评为金华市五好法官;1998年,全省法院系统女办案能手;2001年,金华市“九五”时期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先进个人;2003年,东阳市十佳政法干部。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后,丁兰仍坚持办案193件,居全院中层干部第3名。

  生命不止 工作不息

  “工作着是幸福的。”这是她在病中对同事、朋友、领导常说的一句话。

  2004年12月,丁兰参加全院干警体检,医生发现她肺部有大面积阴影。随后,丁兰和丈夫李茂贵前往上海复查。拍完片后,医生将丈夫喊进办公室。透过玻璃窗,丁兰看见丈夫在里面抹眼泪。此时,她已经知道自己病得不轻。这天,12月24日她被确诊为肺癌晚期。

  2005月1月2日,家人对她隐瞒了病情,安排了手术。手术中医生发现癌细胞已扩散,无法切除,只得采用保守治疗,缝合了刀口。

  术后,丁兰又出现在法院里,同事马祝敏回忆说,当时看到丁大姐回来,先是惊诧了一下,丁大姐却笑着说:“我在家里待着也没事,不如来上班吧。”

  丈夫李茂贵是一名胸外科医生,对妻子的病情他是最清楚的,“她特别好强,我劝过她很多次,但她总是反过来说服我们。她说:‘我手头上还有很多案件,开庭通知都下达了,推给同事办不好,我的生命也有限了,为党为人民能多办几件就办几件吧。’”

  今年1月的一天晚上,她开始大口大口地吐血,但第二天她没有听从父母的劝说,仍旧带病上岗,几天时间,人一下子消瘦了不少。同事见她办案回来都病恹恹的,由于肺部萎缩,肩膀也是一只高,一只低,但她从不跟同事提起自己的病痛。

  2006年5月12日,丁兰病危被送往医院。5月19日,她带着眷恋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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