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晓宣
2006年3月,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在深入查办该区一家技工学校校长贪污案的过程中,发现了该校长为提高学校的收费标准曾向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王雅萍行贿,并两次邀请其携夫出国旅游,费用由校财务支出,数额较大。
对此区检察院立即进行了秘密初查,在获取了相关证据后迅速进入了侦查程序,从而揭开了这起“旅游受贿”案。
王雅萍,1964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原系该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副主任科员。2004年至2005年,她利用负责教育部门收费管理工作的便利,为区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提供便利和帮助,两次接受该校提供的出国旅游,并有接受其它财物的行为,共计价值人民币46580元。近日,王雅萍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接受出国旅游被依法判刑,这在杭州市属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