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两级法院20日开始实行悬赏执行制度,对于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等类型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支付,奖金数量由申请执行人确定,最高可达举报财产变现所得的一半。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颁布施行的规定,三大类案件均可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一是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提供的财产状况不足清偿全部债权的;二是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案件;三是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或有隐匿转移财产嫌疑且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的案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