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富阳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富阳市风景旅游管理局近日表示,根据国务院今年8月修订完成并颁布,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今后如果在富春江两岸开采矿山,可能会受到最高100万元、最低50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按照修订后的《条例》,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条例》还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景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划,逐步迁出。违反此条例者也在重罚之列,而且相关责任人员要受到行政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程晴 余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