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平湖市200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出台,新制度中明确规定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参保对象,同时,又将普通门诊纳入报销范围。根据这项制度,平湖7000名民工子女将从中受益。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平湖市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时,正巧赶上该校放学。学生家长王路琪说:“我们最怕的就是生病,这医药费挺吓人。现在有了这项政策,我们当然要参加了。”
据介绍,今年平湖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中另一项突破性的内容是首次把普通门诊纳入报销范围。根据规定,平湖市内镇、街道卫生院(包括眼科医院和红十字会医院)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10%;市级医院(即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所)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市外医院门诊费用不予报销;普通门诊费用零起报。根据这一规定,感冒之类的小病也可以报销。
辛春喜 李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