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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5版:人居时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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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明年3月起,20万元以上现金交易将被“盯梢”,杭州银行界人士分析说——
反洗钱,对普通购房者影响不大
  ■本报见习记者 赵路 本报记者 张卉卉

  

  本报讯 11月14日,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简称《反洗钱法》)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又发布了两部反洗钱的重要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简称《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在这两部细则中,其中一项规定引起了房产业人士的高度关注: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将被视为大额交易,需要由金融机构向人民银行反洗钱检测中心报告。

  据悉,《规定》与《办法》将于明年的3月1日分别施行。这也意味着从明年3月1日起,凡20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将被监控。房产买卖动辄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资金,这些法律是否会对普通购房者产生影响呢?

  对此,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这些规定矛头直指洗黑钱者。普通的购房者,完全不用担心购房现金被监控。”

  买房也是重点监察对象

  在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记者了解到,对于大额资金和可疑资金的监控,主要是针对目前十分猖獗的洗钱现象。

  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会使用自己的一套内部系统,对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一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进行备案,并上报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并由中心对可疑交易进行检查。

  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买房也是他们重点监察的对象之一,因为现在利用买房来洗黑钱的现象确实不少。不过,银行仅仅是对其中的可疑资金进出进行监控——例如一个户头在很短的时间内多次买房。

  炒房客可能会留下痕迹

  在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分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用“非常繁重,非常复杂”来反映目前的反洗黑钱工作。他说,相对通过证券、保险等方式,用买房来洗黑钱更易成为犯罪分子的选择。“目前人民币升值,若利用外汇买房洗钱,既能享受人民币升值所带来的利润,又能坐享房产的增值,可谓双线丰收。若是资金量大,甚至可以借此炒房,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

  这位负责人还说:“这些借炒房洗钱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而且还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普通购房者:大可不必担心

  “20万元以上的交易会被监控?”当大部分的普通购房者在接受记者的询问时,他们的反应都用“一脸茫然”来概括最为合适。不过也有警觉的购房者会反问:“那我的隐私会不会被泄露啊?”

  在记者向他们具体解释了《规定》与《办法》之后,得到的反应不一:“应该不会有什么影响吧,这年头买房的谁没有几十万元的。”“我的钱来得光明正大,也不在乎国家机关的监控,不过那些用来路不正的钱买房的倒要小心了。”

  相关银行人士表示,普通购房者不受这次监控的影响。“国家仅仅会对可疑账户进行监控:例如已被公安机关冻结的账户,或者很短时间资金进出过于频繁的账户,或者与公司经营范围严重不符的公司账户。”同时,他强调,“对于可能几十年才买一套房的普通的购房者来说,仅仅是登记备案一下而已,大可不必在意。”

  另外,购房者也不必有“反洗钱会否侵犯隐私”的疑问。《反洗钱法》中明确要求,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同时,《反洗钱法》还对反洗钱信息的用途做出了严格限制,并规定央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作为国内统一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接收、分析、保存机构,避免因反洗钱信息分散而侵害金融机构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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