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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社区养老院 免交营业税
杭州扶植社区服务业
  发布单位:杭州市政府

  杭州市政府于近日下发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今后每年,杭州市财政将安排200万元,区财政按照1∶1比例配套,用于社区共建设施建设项目的补助。同时,对在社区的服务行业、服务人员,杭州市也将提供一定优惠措施,包括税收、贷款等各个方面。

  部分服务行业免征营业税

  对社区里的很多服务行业,《意见》上写明都将给予很大的优惠。比如,对社区服务业中育婴托儿、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养育服务及婚姻介绍、殡葬服务项目的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居民服务业以及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免征1-3年企业所得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新办服务型企业,免征3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社区从事公益岗位人员给予岗位补贴

  对持市劳动保障局颁发的《就业援助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的个体工商户,在规定期限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示范合同文本工本费;

  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杭州市就业援助证》,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一次性领取3000元的就业援助补助费;

  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所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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