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伊斯兰堡11月24日电 胡锦涛主席和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的共同见证下,商务部长薄熙来和巴基斯坦商业部长胡马云24日在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中巴自贸协定谈判是由中国总理温家宝与巴基斯坦总理阿齐兹于2005年4月5日共同宣布启动的。此后,中巴双方就市场准入、原产地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投资、争端解决、合作等问题进行了6轮磋商,于近期就协定内容达成一致。
根据该协定,中巴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降税。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矿产品、纺织品等,巴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六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照顾双方各自关注的基础上,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除了货物贸易自由化外,协定还就投资促进与保护、投资待遇、征收、损害补偿以及投资争端解决等事项作出规定,将继续促进双向投资。协定还就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作出详细的规定。
双方决定将于近期启动中巴服务贸易谈判。
中巴自由贸易协定是继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贸协定。近年来,中巴双边经济贸易发展较快。2005年,双边贸易额达4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9%。中巴自贸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提升两国经贸合作水平,为中巴传统友谊和中巴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入新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