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备受关注的珠海虐待保姆案一审终于有果。24日下午法官当庭宣判:被告雇主魏娟近五年来连续、多次对保姆蔡敏敏实施伤害行为,手段特别残忍,最终导致被害人严重伤残,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先后五次开庭
眼睛鼻子肿大、嘴巴裂了、牙齿掉光了……五年前光彩照人的河南小姑娘敏敏在珠海单身女士魏娟家做了5年保姆后变得面目全非。
2006年1月初保姆蔡敏敏在家人的质问下爆出这些累累伤痕全是受雇主殴打所致,从而轰动全国。1月11日当地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刑拘雇主魏娟,1月底珠海市香洲区检察院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对魏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8月8日“虐待保姆案”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提起公诉并首次开庭审理,庭上被告雇主拒不承认犯罪行为,致使该案审理并不顺利,一审历时近四个多月,先后五次开庭,庭上辩论激烈,甚至该案庭辩一度陷于胶着。
宣判后雇主情绪激动
对于该案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即指控被告人魏娟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是否充分确实。法院认为,被告人魏娟虽然在侦查和法庭审理期间均拒不供认自己伤害被害人蔡敏敏的事实,但本案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鉴定结论均能共同印证魏娟伤害蔡敏敏的犯罪事实,且各类证据紧密联系、互为印证,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月至2005年间,被告人魏娟以被害人蔡敏敏不讲卫生、偷懒等为借口,多次使用拳头、铁锤、筷子、擀面杖等殴打保姆,致其面部,双耳、鼻部显著歪曲变形、上下唇不对称、闭合不全、十二颗牙齿脱落,左肱骨骨折畸形、严重影响左上肢功能。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蔡敏敏的损伤程度为重度伤残。
在法官宣读完判决书时,一向庭上振振有词的魏娟显得非常激动,大声咆哮,“我是冤枉的,我要上诉……”,在审判长多次制止下,魏娟仍然大声呼叫“我没打过她”。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