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车辆只有经检验、维护到位后,维修企业才能向车主发放《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但最近,温州一些汽车维修企业在没有对车子进行维修、保养的情况下,向车主兜售虚假维修竣工证。昨天,记者从省汽车维修协会获悉,温州瑞安运管部门近期连连接到举报,经过一段时间的暗访后,发现当地某维修企业出售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遂对该维修企业进行罚款6000元的处罚。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维修企业向车主出具的表明机动车已经维修合格的证明。对没有经过检验、检验不合格或存在漏检、缺检情况的车辆开具合格证是极不负责的行为。据介绍,日前,温州瑞安运管处接到多个举报,称在汽车综合检测站门口,有一些汽车维修企业在没有对车子进行维修、保养的情况下,以50元的价格向车主兜售维修竣工证。有关部门立即联合该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对这一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在该市汽车综合检测站门口的一个小店里,执法人员发现,有人正以50元的价格向几位车主兜售维修合格竣工证。通过询问调查,出售人承认自己是在出售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当地运管部门对该企业作出处罚。
据了解,这是自2005年8月1日新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出台后,温州市首例因签发虚假机动车维修竣工证被处罚的案例。有关人士提醒车友,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是维修企业对维修质量的承诺和保证,车友的车辆如果没有经过检验和维修,千万不要去购买虚假的维修竣工合格证,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将助长维修企业不诚信等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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