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交警支队
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残疾人专用车已统一称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下个月,市区1474辆该类车辆将统一进行集中检验,并换发新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
▲按领牌时间确定下一次检验时限
此次检验与换发牌证的范围是杭州市区2004年以来已领取残疾人专用车号牌的所有车辆。检验时限按领牌时间确定:
2004年4月置换的残疾人专用车的检验时限应当为2006年4月,因本次检验与换发牌照工作合在一起进行,其核发的合格标志对应发至其下一次的检验时限为2008年的4月。
2005年新增的残疾人专用车(因检验时限未到)也一并参加本次的检验与换发号牌,其核发的合格标志对应发至其下一次的检验时限为2009年的5月。
▲未换牌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
凡车辆技术状况与原登记车辆不一致的,擅自加装辅助装置的(如座椅、雨篷、挡风板等)一律不予检验与换发牌证。
车主证照遗失、损坏或转籍过户、变更车架以及发动机(原车架和发动机需交车管处非机动车管理所收缴作统一销毁)的车主应先到杭州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参加检验与换发牌证。
参加检验与换发牌证的车辆,要交回原车辆的号牌与行驶证,由公安车管部门收存。
▲检验、换牌统一进行
本次1474辆残疾人专用车检验和换发牌证的工本费是90元/辆,但将按“四小车”整治时确定的原则予以免费办理。二级以上的重残车辆,须提供1-2名16周岁以上的出行陪护人员的身份证和近期的免冠照片各2张。
检验换发时间为2006年12月4日—12月13日的每天上午8:30—下午4:00,双休日正常工作,地点在下城区善贤路22号杭州市公安局自行车招领处,电话85385101。 罗宏波 叶玉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