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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15版:每日新闻·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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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受贿百万 私藏枪支
药监局一司长获刑15年
  今年58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28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在28日的法庭上,郝和平之妻付玉清同时被宣判有罪。今年56岁的付玉清曾经是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主任,一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根据法院予以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4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此外,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付玉清一起,曾以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以上赃款、赃物已追缴。

  另外,郝和平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

  法院认为,被告人郝和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付玉清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并利用其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共同占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据悉,由于郝和平和付玉清案发后能够主动坦白其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能有效弥补,因此法院认为可以酌予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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